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消除交通安全隐患,保障国家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经济发展,同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零事故,特制定本交通安全责任书,明确各方责任与行为规范。
各单位需强化交通安全教育管理,严格遵循 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 原则,切实做好本部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,提升职工交通安全意识与合规出行能力。
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在出行过程中做到行人、自行车、机动车各行其道、依规通行,共同维护安全、通畅、有序的交通秩序。
严禁出现酒后驾车、闯红灯、超员超载、超速、涉牌、无证驾驶、违法停放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确保自身与他人出行安全。
定期对驾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与保养,重点检查车容车况、灯光信号、安全制动等关键部件,坚决不驾驶 “带病” 车辆上路。
行车过程中需做到安全驾驶,全程系好安全带,主动文明礼让其他车辆与行人,服从交警现场指挥,争做文明守法公民。
明确责任划分:驾驶私家车行车过程中若发生任何问题,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。
严格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当前方遇到公交站牌或其他车辆停放时,需提前减速避让,避免发生碰撞。
横过公路前需停车观察,在确认周边无安全风险后再通行;骑行全程务必佩戴安全头盔,做好自身防护。
优先选择人行横道通行,横穿马路时需走斑马线,并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走,不违反交通信号。
在无斑马线路段横过马路时,需左右仔细观察来往车辆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;通行过程中不接打电话、不收发短信与微信,不嬉闹追逐,避免分散注意力引发危险。
乘车时需提前预判紧急刹车情况,做好防护准备,避免因刹车惯性摔倒、碰伤。
下车前需确认车辆已完全停稳,下车后及时左右观察是否有车辆驶来,防止被过往车辆碰撞,确保安全离开。
本交通安全责任书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,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。